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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家都会在网络上汲取相关知识内容,比如不安抗辩权,为了更好的解答大家的问题,小编也是翻阅整理了相应内容,下面就一起来看一下吧!
1、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2、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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