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热点 > >正文
食品安全法136条的免责案例_食品安全法136条释义
2023-03-14 15:15:13    互联网


(资料图)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2、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通报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的金融机构。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

X 关闭

往期话题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15-2022 北冰洋产业园区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3   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